流动毕业生党员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 2013-06-28 浏览次数: 437

流动毕业生党员办事流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78号窗口办理,办理时携带以下三份材料,填写《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缴纳党费。

1、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外省院校毕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委到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委转接,转接到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去向为:省就业办流动毕业生党支部;

本省院校毕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去向为:省就业办流动毕业生党支部;

2、择业代理协议书:择业代理需办理一年以上(含一年);

3、二寸彩照一张:红蓝底均可。

二、党费收缴:

1、缴纳标准:按照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规定,流动毕业生党员党费按每人2/月的标准缴纳,半年一缴。

2、缴纳方式(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78号窗口办理):

本人缴纳:携《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身份证原/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缴:携缴纳人的《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身份证原/复印件;

3、查询方式:流动毕业生党员可到我中心78号窗口或登录“流动党员之家”进行查询。

三、组织关系转出:

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78号窗口办理,办理时携带以下三份材料,领取我中心开出的《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九十天内到转入党组织报到,并将回执寄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原件);

2、告知转入党组织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去向;

3、党员档案接收函(预备党员需提供)。

四、出具证明: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为流动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和党费缴纳情况证明。